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丁宁裁判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丁宁裁判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第一次裁判判丁宁发球违例,判罚丁宁一分,丁宁对裁判表达了不满,裁判有了情绪,然后裁判装孙子,后来又陆续判罚丁宁四次,要不然我感觉应该丁宁是冠军,就因为这丁宁在颁奖的时候眼睛都是红的,丁宁和铜牌获得者冯天薇握手,都没有和同处一室的获得冠军的李晓霞握手。
下蹲砍式发球是丁宁的秘密武器,经常在关键时候使用,也经常依靠砍式发球直接得分. 让不熟悉丁宁的选手容易吃发球. 但是丁宁的"必杀技"发球很具争议, 很多球友认为抛球高度不够,这是违规发球.
在国际比赛中,对于运动员的发球,有这样的规定:
发球员须用手把球垂直地向上抛起,不得使球旋转,不能遮挡,而且使球在离开手掌之后上升高度不少于16厘米. 当球在最高点开始下落时,运动员才可以击球.
首先丁宁的砍式发球抛球高度是超过16CM. 也曾被裁判警告过,裁判的理由是抛球高度不足16CM. 那丁宁为什么不把球抛高一些呢? 我认为主要是这个原因:
下蹲砍式发球隐蔽性和旋转强. 砍式发球的使得发球的隐蔽性很高,侧旋转很强,如果高抛发球再下蹲击球,那隐蔽性会大打折扣了.
综上所述,使用砍式发球主要是两个原因:
一:隐蔽性.
二:难判断旋转;
砍式发球也是乒乓球发球里的一种, 国际乒联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能使用这种方式发球.大多数球员都是使用高抛发球.砍式发球比较特殊,击球是两腿下蹲,击球动作不是很优美,且很多球手直接被吃发球.有时候也就难免被一些球迷喷了.
保加利亚公开赛发生裁判三次(四人次)针对中国的事件,国际乒联为了遏制中国,已经开始肆无忌惮,连遮羞布都不要了!
保加利亚公开赛,在此前两天的比赛中,裁判多次作出针对中国乒乓球队员的判罚:马龙因为发球被罚掉了2分,许昕在得分之后却被判发球擦网,而丁宁和石川佳纯的这场女单1/4决赛,裁判再一次针对了中国队:丁宁因下蹲式发球被判罚发球违例,这也是保加利亚公开赛正赛开赛以来,3天、3人、4例针对中国乒乓球的判罚。
这一幕是在第二局发生的,当时第一局石川佳纯获胜,第二局进行到进行到石川佳纯5-3的时候,丁宁下蹲式发球,结果被裁判判罚发球违例,直接判罚丁宁丢分,随即,丁宁向裁判提出抗议,但比分并没有更改。
不过,丁宁并没有受到裁判的影响,她最终在这一局12-10击败了石川佳纯。值得注意的是,随后的比赛丁宁仍旧采取下蹲式发球,却没有再被判罚违例。
这已经是此次保加利亚公开赛,国际乒联第三次针对中国乒乓球运动员:第一次是马龙的比赛,在马龙和皮特福德的比赛第四局,裁判连续判了马龙两个发球违例,其中在11平的关键时刻判罚了马龙发球违例,最终马龙输掉了第四局,也最终输给了皮切福德;第二次是在许昕和大岛祐哉的比赛中,前五局大岛祐哉3-2领先许昕,在关键的第六局,裁判判罚了许昕发球擦网,问题是,当时这个球并没有第一时间判罚擦网,而在许昕拿分之后改判发球擦网,让中国球迷一片哗然。
现在来看,遏制中国已经成为国际乒联的基本准则,将长期坚持。那中国有办法改变吗?恐怕很难,主要是中国太强了,国际乒联不遏制中国又遏制谁呢?
这次保加利亚公开赛,针对国乒发球违例的判罚,一下子多了起来,这在以前是闻所未闻的怪事。马龙,许昕,丁宁可都是身经百战的奥运冠军,大小比赛打了不知多少次了,发球集体被判违例,还是第一次。
三个人被判罚失分后,反应各不相同。马龙受到影响,情绪波动,输了比赛,许昕不受影响,扭转了局面,丁宁特别硬气,你判了我两次,好,我接着用下蹲砍式发球,让你罚,就不改,直到赢下比赛,裁判也没辙。后来不也没罚分了吗?
这次比赛,透露了一个很不好的讯号,针对国乒的打压计划越来越多,越来越明显。
我们的教练,我们的乒协,我们在国际乒联的官员,要想出对策了,不能听之任之。该争的一定要争,该要说法的一定要讨过说法。况且,乒乓球是我们的国球,规矩岂能任由他们说了算,我们该有的话语权一定要有。
想想两年后的东京奥运会,谁都不能保证到时国际乒联,日本人又会耍什么盘外招?
国家荣誉,不能有失!
这问题看似简单,实际非常复杂,下面从几个维度跟大家一起探讨一下:
裁判不警告,直接判马龙发球失分,是否违反规则?在同一场比赛中,却先警告马龙的对手皮切福德,这是否是双标,换言之特意针对中国?
很多中国球迷最为愤愤不平的就是这个。但其实这里面有点误会,来自于对裁判规则的不了解,再加上不少媒体的煽风点火所致。
根据国际乒联现有规则,如果裁判确定选手发球违例可以直接罚分,如果不能确定才会先警告。因此,我们可以质疑裁判的判罚过于严厉甚至是误判,但不能说裁判违反规则,双标也就无从谈起了。
裁判是否存在误判?
但符合规则不见得判得就对,裁判对马龙等人的判罚确实存在误判的可能性。但国际乒联明文规定,只要裁判认为你违规,就可以判你,你一点脾气没有,裁判的判罚是最高权威,必须遵守。裁判误判只能事后追责,但判罚不可更改,即便裁判长当场在也没有权力更改。所以不能跟裁判较劲,否则他会认为你不尊重他,更罚你。
有点扯淡吧,但规则如此,没办法。
现有规则主观性太强,缺乏客观标准
不难看出,现有发球判罚规则存在很大问题,所谓的16cm,斜抛和遮挡等等,完全以现场裁判主观感觉和经验为准,其实并不客观。
中国球员发球应更加规范, 免得给裁判口实
现有规则就是这样,在修改之前只能服从,抬杠较劲毫无意义,否则白吃眼前亏,国乒队员只能是把自己做好。比如丁宁的下蹲发球很可能没问题,至多处在可罚可不罚之间,可为什么不能抛得更高一点,让裁判一点借口都找不到呢?
这方面国外有些选手的发球就值得借鉴,比如萨姆索诺夫。
再比如松平健太的下蹲发球,抛得就非常高。请看下面对比图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丁宁裁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丁宁裁判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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